法律问答

单位改革,有新单位接收,原单位是否按工龄给与经济补偿

2022-11-14 13: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的标准有: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单位需要按照下列标准来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被调到新单位,如果不是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的,则劳动者的工龄会合并计算,即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会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新单位会按该年限来计算工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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