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不能脱离监护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
民事责任,应当由监护人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