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本人如果不在的,可以给被告父母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
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