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付了首付,婚后交房做房产证时候登记了两人名字,那么首付也相当于给了对方一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4 16:0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婚前交了个首付,房子不一定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该房产依法归个人所有。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本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的,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虽然配偶没有出资,但是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代表着出资方将部分房产的份额赠与给配偶,而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首付的房子,如果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婚后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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