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行庭没有财产执行。对方电话不接,找不到人。怎么办?。

2022-11-14 16:2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2、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3、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建议向法院起诉。以生效判决书为依据,发现可执行财产线索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 执行庭执行但是被执行人一直不还的,如果其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则可以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报告法院执行,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却恶意逃避,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向法院反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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