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补偿合同有没有时效限制

拆迁补偿
2022-11-14 16: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补偿合同有时效限制,时效限制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拆迁补偿合同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民法典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发生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时效认定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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