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舅舅无子女,将存款转给我,影响我父母吃低保吗?我和父母没在一张户口XXX

2022-11-14 16: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存款被转移不可以再申请低保。经过民政部门查出低保户银行存款超出规定标准,而取消低保的,就是把存款转移了也不能再享受低保,因为低保是生活困难的人才有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存款被转移不可以再申请低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政部门查出低保户银行存款额度,超出规定标准,取消低保的,当事人把存款转移的,不能再享受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 起诉前把存款放在子女卡上,如果父母和子女约定财产仍然属于父母的,则不是转移财产;如果是无偿将存款赠与给子女,并且是为了逃避到期债务的,则是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