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姐姐16岁结婚,17岁生子,18岁离婚,没有领过结婚证,未成年生子,他离开男方家六年了,现在男方要求她给抚养

子女抚养
2022-11-14 1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双方离异15年,如果子女未成年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还可以索要抚养费。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的,对于孩子的抚养费,不直接抚养方一般是要从其出生开始支付至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孩子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不直接抚养方也可停止支付抚养费。孩子虽已成年但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而父母又愿意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继续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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