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有哪些的

协议离婚
2022-11-14 17:0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是:
    1、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的约定;
    2、有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后另一方不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
    3、限制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再婚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以下约定在离婚协议中都是无效的:
    1、限定一方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的约定;
    2、有抚养权的一方再婚后另一方不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
    3、限制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再婚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离婚协议的如下约定是无效的:
    1、限制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再婚、生育等条款;
    2、约定离婚后,一方或双方与子女断绝关系的条款;
    3、约定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条款;
    4、其他无效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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