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以下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旅游者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旅游法》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消费者在与旅游经营者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与旅游公司进行调解解决。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如果需要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消费者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持民事起诉书、旅游
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