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用我的征信名义贷款,钱打到我的账户上,我当初作为账户监管人,我们有双方协议,我不负责还款责任,可是目前面临还不上钱,我会有什么责任

金融借款贷款
2022-11-14 17:32: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贷款人的义务有:
    1、明知他人为了非法活动借款的,不得借与他人;
    2、及时收取欠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是高利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帮别人贷款的,当事人要免责的情况为:贷款按时偿还,或者是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一般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