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前抵押房产给个人有效还是无效呀

抵押担保
2022-11-14 17: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期间抵押房产的行为效力是:有效。抵押房产进行登记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但房产权利受限,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设定抵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诉讼期间抵押房产的行为可以有效。诉讼期间如果抵押的房产产权明确,没有被法院查封,且抵押的目的不是为了逃避债务的,抵押行为有效;反之如果房产产权不明;或者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了;又或者抵押人抵押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则抵押行为无效,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抵押人的抵押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诉前正当抵押房产给个人有效。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申请表,签订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生效,但为逃避债务恶意转移财产的无效。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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