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特殊侵权类型有什么

侵权赔偿
2022-11-14 18: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特殊侵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过错推定和无过错归责的侵权行为,常见种类包括:用人单位的无过错替代责任、个人顾主的无过错替代责任、林木折断的过错推定责任、地下设施施工的过错推定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归责的侵权行为,具体的种类包括:用人单位和雇主的替代责任、产品缺陷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违规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特殊侵权行为主要类型有:产品缺陷导致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以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