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该履行哪些程序

公司成立
2022-11-14 18: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我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是: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公司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4、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需减少注册资本时,首先需要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之后通知公告债权人,并清理公司的资产,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责任就会变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名义上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律概念为公司资本实际上已经减少的情况下,为了保持名义资本和实际资本相符而进行的减少名义资本行为。并且前述的名义性减资只减除资本总额,并不减少公司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