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那个女方结婚前要的彩礼,在婚后买房子交的首付。写的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到离婚的时候,属于共同财产吗您好我想问一下一年前女方用结婚彩礼钱在婚后付了房子的首付购房合同上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子还没有过户没有拿到房产证现在在闹离婚想请问一下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4 19:0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女方用彩礼钱买房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归女方,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登记在两人名下的归双方,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财产按比例享有房产所有权,婚后用彩礼买房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如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归共同所有等情况下,应属于共同财产,若为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且无特殊约定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女方用彩礼钱买房,房产的权属:婚前用彩礼钱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后用彩礼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还是在夫妻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