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担保的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