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育津贴单位有权扣吗?

社会保险
2022-11-14 19: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津贴公司不给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或者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工会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生育津贴的领取是,女职工自生育之日起90天内由单位提交资料,审核通过社保局进行建档,再打款给公司,由用人单位向女职工发放。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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