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过程中,女方小产,男方是否需要补偿

离婚赔偿
2022-11-14 20: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后离婚需要对女方作出的补偿是: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的,可以主张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不定;另外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数额按照具体情况标准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不一定需要补偿。离婚补偿的法律规定是一方当事人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对方应当给予补偿。
    所以只要孕妇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男方就不用在离婚时给予其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女方怀孕期间提离婚男方不是必须补偿的。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补偿的法定情形为,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时,并不包含女方怀孕离婚,但男方自愿的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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