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合伙人一起开公司,签订过协议,没按时发放工资和分红,拒绝对账,联系不到人

合伙企业
2022-11-14 20: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人一起经营的企业,盈利后其分红一般根据约定比例分配。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也是由用人单位按时发放的,一般不需要劳动者去索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发放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请求法院作出支付令,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即使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劳动关系是实际存在的,用人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