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可以直接给孙子吗?奶奶已去世

房屋产权
2022-11-14 20: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定遗嘱。个人认为也可以有其他方式
  • 爷爷的房子,是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的。爷爷可以依法订立赠与合同,将自己的房子赠与给孙子。在孙子表示接受,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表示接受后,该赠与后就成立生效。双方可以依法办理房产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 爷爷想把他名下的房产去公证处公证留给孙子是可以的。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需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制作谈话笔录后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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