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后,孩子跟母亲,但是父亲每次见孩子母亲都要钱,不然不给看,这犯法吗

子女抚养
2022-11-14 20: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母亲不让父亲探望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规定如下:
    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不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在遇到对方不让探望子女时,首先最好是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如果父亲一方坚持不让探望孩子,无法就孩子的探望权问题达成协商,那就母亲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
  • 离婚后直接抚养方不让看孩子的行为犯法。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即使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行为,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直接抚养方也只能申请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还应当恢复探望。所以直接抚养方不可以随意剥夺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否则行为违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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