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社保欠缴,个人转出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2-11-14 22: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欠缴社保职工不能转出,需要补足保费才可以转。当事人可以向原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诉求,要求保险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转保险的手续包括:
    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经办职工社保业务的事业单位社保局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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