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赠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
2022-11-15 05:0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遗赠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是遗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遗赠书原件、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遗赠人应当到公证处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办理遗赠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公证申请书;遗赠人和受赠人的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和户口本;涉及遗赠中继承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赠协议书;其他公证处规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申请遗赠公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等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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