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财产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15 05: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财产可以作为婚前财产办理公证手续:
    (一)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二)个人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例如,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三)个人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的孳息;
    (四)婚前财产公证包括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公证有如下财产:
    (一)个人婚前所有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二)个人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例如,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三)个人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的孳息;
    (四)婚前财产公证包括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如下问题:
    1、婚前公证可以由财产所有权人自行办理,但婚后公证,需要夫妻共同办理;
    2、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齐备;
    3、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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