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所在的小区开始收取停车费但是不是固定的车位是那种小区内随便停车想咨询一下合理吗收取费用? 而且我交完全年停车费不开具发票给我,不开发票我觉得不合理

业主维权
2022-11-15 07:5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规定小区停车费按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车辆停放15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小区停车费价格由开发商或业委会制定。产权车位的销售或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小区停车费由开发商结合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自主定价,不受政府指导价的约束;共有车位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小区停车费产权车位的销售或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商结合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自主定价,不受政府指导价的约束;共有车位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车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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