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的是一辆非营运面包车,车上坐了几个乖客被运政的逮着,说要罚款三万元我该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2-11-15 07:5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罚款的,如果对此没有异议,那么被罚款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对罚款的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依法向该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 车停在路边被交警贴了罚单的,车主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行为人在汽车保险到期后上路被逮的,将被扣车,并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汽车保险过期后不可以上路行驶,应该及时缴纳强险,否则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因发生事故无法理赔而造成巨额损失。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三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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