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哪里提出工伤认定,工伤应怎样认定

工伤索赔
2022-11-15 07: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而职工一方可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负伤的;患职业病的;其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法律规定的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申报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去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申报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去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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