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卖膏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合伙企业
2022-11-15 08:1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药店需要以下手续:
    1、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 卖膏药的个人如果具有药师资格认定;有相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有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有保证质量的规章制度的,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卖药膏不犯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 个人卖膏药是否犯法要看情况。如果个人具有药师资格认定;有相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有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有保证质量的规章制度的,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卖药膏的就不犯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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