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方式有:
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
2.书面形式,采用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有形的形式;
3.公证形式,国家公证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和公证。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