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网络借贷存在的风险有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当事人容易被骗,网络平台不够规范,缺乏自律,或者内部控制程序失效,被人利用等,可能出现非法集资等情况。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
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