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2022-11-15 10:0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在其中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2、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4、确定开庭日期后,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5、定期开庭审理,并进行宣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在法院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需要准备好起诉需要的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立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
    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的原告要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1、必须为涉案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2、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原告是男方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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