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武汉一家建筑公司上班,公司拖欠我3个月工资,然后无正当理由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2-11-15 10:2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辞退员工后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约定一个明确的支付期限;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去找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拖欠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后,公司应当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拖欠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