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多长时间才能给处理

行政处罚
2022-11-15 11:1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派出所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内会结案,如果属于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 派出所处理一般的案件大概以30日左右为限,对于案情比较复杂、重大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即六十日内结案。对于其他特殊行政案件存在办案的法定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 一般来说派出所治安案件的结案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的期限。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明或者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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