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在我不知道情况下取了我银行卡里的7000块钱,属于什么犯罪情况

2022-11-15 12: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存在自己卡里别人的钱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行为人捡到他人银行卡,私自从中取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取钱数额仅为一千元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刑法》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窃取信用卡信息罪一般应当由以下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呼和浩特找律师 呼和浩特彩礼律师 呼和浩特起诉离婚律师 呼和浩特子女抚养律师 呼和浩特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呼和浩特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呼和浩特离婚赔偿律师 呼和浩特家暴律师 呼和浩特刑事辩护律师 呼和浩特刑事赔偿律师 呼和浩特无罪辩护律师 呼和浩特帮信罪辩护律师 呼和浩特取保候审律师 呼和浩特刑事拘留律师 呼和浩特毒品犯罪律师 呼和浩特诈骗律师 呼和浩特死刑辩护律师 呼和浩特经济犯罪律师 呼和浩特暴力犯罪律师 呼和浩特职务犯罪律师 呼和浩特劳动仲裁律师 呼和浩特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合同审查律师 呼和浩特借款合同律师 呼和浩特买卖合同律师 呼和浩特租赁合同律师 呼和浩特股权转让律师 呼和浩特破产清算律师 呼和浩特企业诉讼律师 呼和浩特债务追讨律师 呼和浩特民间借贷律师 呼和浩特公司债务律师 呼和浩特信用卡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网络借贷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房屋买卖律师 呼和浩特房屋租赁律师 呼和浩特二手房律师 呼和浩特开发商违约律师 呼和浩特装修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房屋产权律师 呼和浩特房屋中介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呼和浩特交通肇事律师 呼和浩特遗产继承律师 呼和浩特征地补偿律师 呼和浩特土地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拆迁补偿律师 呼和浩特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拖欠工程款律师 呼和浩特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呼和浩特侵权赔偿律师 呼和浩特财产损害赔偿律师 呼和浩特著作权律师 呼和浩特商标律师 呼和浩特专利律师 呼和浩特保险合同律师 呼和浩特保险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