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脸被别人抓烂了,好了留疤是否可以做鉴定

刑事拘留
2022-11-15 13: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是:
    1、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
    0.3cm),累计长度达
    15.0cm的,属于七级;
    2、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着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80%的,属于六级;
    3、法律规定的其他标准。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五条第七款第二项1)面部中心区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
    0.3cm),累计长度达
    15.0cm;2)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显着异常,累计达面部面积的50%;3)双侧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4)一眼球缺失或者萎缩;5)双眼中度视力损害;6)一眼盲目3级,另一眼视力≤
    0.5;7)双眼偏盲;8)一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合并该眼盲目3级以上;9)一耳听力障碍≥81dBHL,另一耳听力障碍≥61dBHL;10)咽或者咽后区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吞咽半流质食物;11)上颌骨或者下颌骨缺损达1/4;1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部分缺损伴牙齿缺失14枚以上;13)颌面部软组织缺损,伴发涎漏。
  • 伤好了能做司法鉴定,但是伤好后司法鉴定的效果与出院时大不相同。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故意伤害毁容鉴定标准:
    1、面部烧、烫伤引起瘢痕挛缩,造成口、鼻、眼睑、耳廓等其中一部位畸形致使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2、面部损伤后留有增生性瘢痕,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
    3、条索状瘢痕长于5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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