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险全保因超速过村子,使人死亡,保险公司赔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5 13: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主全责,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应当在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只投保了交强险,如果该机动车一方属于无责方,在以下责任限额内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法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
    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
    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
    1.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己方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交强险在以下限额内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万元;
    3、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万元;
    4、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法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二条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
    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
    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
    1.1万元提高到
    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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