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公司去年11月就没按期给员工缴纳医保了,对我们员工是否有影响?

社会保险
2022-11-15 14:06: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没交医保的,应当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保险金损失。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自欠缴之日起,对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其处罚款。
    法律依据:单位没交医保的,应当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保险金损失。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自欠缴之日起,对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对其处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如果医保不交了,则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会中断计算;如果达一定期限的,则参保人员暂停享有相应的医保待遇;但如果当事人及时找到新单位或者自行申请缴纳的,则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其医保待遇也会逐渐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公司如果不给员工补缴社保,对用人单位来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会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劳动者老说,会影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