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遇到贷款网络套路贷了我该怎么办

网络诈骗
2022-11-15 14: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遇到套路贷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法律依据:当事人遇到套路贷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遇到套路贷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套路贷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称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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