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居住证延期需要什么资料呢

2022-11-15 15: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住证办理延期需要的条件是:持证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如实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在居住证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一般在15日内可以拿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两年内,申请补办签注进行续期,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满的使用功能终止。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居住证办理延期需要的条件如下: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时间达到半年以上。
    2、属于合法稳定就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三项情形之一。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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