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病医保合作医疗门诊能报销多少?

社会保险
2022-11-15 15:3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医疗保险部门询问!

  • 一、一般来说,大病医疗报销比例为: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
    1、0—4万元以下报销85%;
    2、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
    3、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法律依据:

  • 1、门诊报销比例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2、住院报销比例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1)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