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里财产的给付,到了约某某期,对方不履行,不给付财产怎么办?谢谢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15 15: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离婚协议后财产分割,对方不履行的,如果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对于其不履行的行为,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此时应该受理。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对方可以不需要履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离婚协议追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就生效离婚协议,主张相关权利,若一方不履行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另一方可起诉要求不愿履行一方履行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判决后不给付离婚财产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再次协商,请求按生效裁判执行相关义务,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则当事人可直接持生效裁判申请人民法院就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予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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