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领养证怎样办理

子女抚养
2022-11-15 16: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养证的办理为:当事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之后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领养证办理程序为:
    1、当事人亲自申请办理领养登记手续;
    2、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和资料给登记部门;
    3、提交材料后,填写收养申请书;
    4、民政部门进行评估与审查,审查通过之后预约公告;
    5、之后予以收养登记并可颁发领养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领养证的办理方法:领养证的办理是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手续,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健康证明等资料;将证明相关证明和资料提交给登记部门,提交材料后,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收养申请书;之后进行审查,审查完毕以后即可颁发领养证。
    法律依据: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法》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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