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你好,我这今天5月16日向公司提的离职,一般情况下我要下个月今天才能走。我向公司申请能不能提前到月底走,公司说可以。但是人事说以及提交了下个月的社保名单,如果我月底走,下个月的社保我要承担公司的部分,那部分在我工资里扣除。而且还暗示我会严格考核我,考核没通过就开除我之类的。请问如果我想提前走,可以让公司不给我缴纳下个月的社保吗,一般情况下社保实在月底缴纳的吧,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2-11-15 16: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月底离职,公司会缴纳当月的社保,但下个月的社保公司一般不会缴纳。公司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公司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辞职直接走,不可以。一般情形需要职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但在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如果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到期后也可以走,但是要完成好工作交接。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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