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法院判决有异议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2-11-15 17: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如果是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是对一审的刑事判决不服,可以用书状或者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者由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去提起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以民事案件为例,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递交起诉状、一审判决书和本人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如果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服,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规定,在执行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在收到异议后在1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执行异议的不予驳回裁定不服的还能再收到裁定的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