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那里拆迁,我奶奶住的房子以前是我大爷和我家合伙盖的,后来分家的时候我家给他家房屋差价,房子欠的债也是我爸自己还的,我大爷也进行了签字,房子就归我家了,后来办房产证房产证也是我爸的名字,现在也保存着房产证和当时的房屋差价给他钱的证明,现在拆迁要分房子,分三套,一套是我爸爸的,一套是我的,因为拆迁规定一个人不能分两套,还有一套只能写我奶奶的名字,但是我奶奶住的这套房子房产证是我家的,我大爷呢就要求把这个分到的房子要拿出来大伙平分,说如果不分就要打官司,打官司他能赢吗?

拆迁补偿
2019-04-22 19:1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产证办理出来在贷款还清之后当天就可以出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2、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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