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流程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最后人民法院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决定书从作出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