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死亡,有个后妈不管孩子,姑妈是监护人,能不能算孤儿,还是要算事实无人扶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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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孩子一般不算孤儿,根据相关规定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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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孩子一般不算孤儿。法律意义上的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而父亲死亡母亲改嫁不属于此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
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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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有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同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申请担任其监护人。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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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