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请问我们拿新生儿的出生证去上户口,本来想重新改一下名字,派出所不让改,因为孩子身体不舒服在医院,所以就将就上了户口,请问以后想申请改名字

2022-11-15 19:0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本上的名字变更过一次,只要有正当的理由,还可以再次更改,且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 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上户口时可以改,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孩子父母到场填表签字双方同意才能更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出生证明名字可以改。但是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更改比较麻烦,因为出生证明是医院签发,而在签发前,已经告知新生儿的父母要将孩子的名字写好、想好,而且出生证明也要在卫生部内部网备案的。
    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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