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岳父将房子过户给妻子,房子算是夫妻共有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5 19: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一方父母将房产过户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应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除明确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以外,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公公将房子过户给老公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时,明确指定该房产只归自己子女个人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不是上述的情况,即父母过户房产给子女时,没有明确说明该房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房产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老人没有明确指明房子过户后归一方所有,就表示该房子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老人明确指定房子只属于自己的子女,那么房子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无权在离婚时分割该房产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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