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是如何的?

土地纠纷
2022-11-15 20:10:51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且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是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获得行政审批;程序是交纳相应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依法与受让人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流转时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是如何的?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征地拆迁问题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是如何的?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